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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资助政策——普通高中国家资助政策简介

    作者:hbszyz 来源: 日期:2024-11-18 10:55:50 人气:

    教育公平是社会公平的重要基础,历来受到党和国家的高度重视。通过国家资助切实减轻困难家庭供应子女上学的经济负担,传递党和政府的关怀、社会主义大家庭的温暖,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举措;通过国家资助让每一个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都能成为有用之才,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消除贫困代际传递,是实现国家长治久安、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本质要求。

    通过国家资助保障每个公民的受教育权利,对于巩固义务教育普及成果、加快普及高中阶段教育步伐、进一步提升高等教育大众化水平具有重要作用,是教育事业科学发展、建设人力资源强国的迫切需要。

    (一)普通高中免学杂费

    普通高中免学杂费,是指对具有正式注册学籍的普通高中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含非建档立卡的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免学杂费。根据《省物价局、省教育厅关于调整我省公办普通高中学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鄂价费规〔2015〕170号)要求,现行公办普通高中学校免学杂费标准为:省、市级重点(示范)高中每生每学期900元。我校每学期学杂费为900元。

    (二)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

    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以下简称国家助学金)用于资助具有正式注册学籍的普通高中在校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2024年秋季学期国家助学金平均标准是每生每年2000元。

    普通高中可直接认定以下六类对象,学生填写《湖北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确认表》即可:

    ①经扶贫部门确认的建档立卡的贫困家庭子女;

    ②经民政部门确认的低保家庭学生;

    ③经民政部门确认的特困供养学生;

    ④经民政部门确认的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学生;

    ⑤经退役军人事务部门确认的烈士子女;

    ⑥经残联部门确认的残疾学生。

    其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填写《湖北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并经学校评审小组核实其家庭经济真实情况后方可享受国家助学金。主要包括以下六类:

    ①扶贫部门监测的边缘户(边缘易致贫户);

    ②退役军人事务部门确认监护人是重点优抚对象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③经与残联部门进行信息比对父母双方或一方残疾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④家庭成员(指学生本人、父母和学生兄弟姐妹、与其共同生活的祖父祖母、外公外婆)患重大疾病当年自费医疗费用在5000元及以上的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

    ⑤遭受自然灾害(旱灾、水灾、滑坡、冰雹、飓风、疫情等)或遭受突发事件(如车祸、火灾等)造成人身伤亡或财产重大损失的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

    ⑥父母一方死亡或离异的单亲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认定为“其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①监护人拥有两套(含两套)以上商品房(含门面房);

    ②监护人拥有5万元以上小轿车(二手车以购车票据为准);

    ③监护人拥有5万元以上大型农机具的(以补贴后出资金额为准);

    如果您还有什么疑问,可以电话咨询我校学生资助中心刘老师:18071963793(也可以QQ咨询,QQ号码:1065528275)。也可以登陆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的网站(http://www.xszz.cee.edu.cn)查询各项资助政策,还可以搜索“中国学生资助”微信公众号,查询您关注的信息。

    我校将严格按照国家、省、市的统一要求认真落实国家资助工作,希望各位学生及家长详细了解资助政策,确保每一位真正需要资助的学生都能获得实实在在的支持与帮助,助力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成长成才。  

      

    随州市第一中学学生资助中心

     2024年1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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