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法治教育,不仅可以提高同学们的法律意识,更是为共同构建一个法治、和谐的校园环境而努力。12月2日上午,随州一中举行升旗仪式,副校长刘巍以《成长路上,与法同行》为题作国旗下讲话。
亲爱的老师们,同学们: 大家上午好!暖阳当空,很高兴与大家相聚在这里,今天我讲话的主题是“成长路上,与法同行”。 众所周知,即将到来的12月4日是我国法制宣传日。这一天,有许多的法律工作者、志愿者、政法干警都深入到社区、工地、学校进行法制宣传,以便“让法律走进千家万户,走进每位市民的生活中”。 鲁迅先生说:“中国欲存争于天下,其首在立人,人立而后凡事举。”所谓“立人”,则是完善人的思想与法治修养,这需要我们加强社会实践,学习法律知识,以此提高我们的认知水平和明辨是非的能力。《吕氏春秋》中有言:“治国无法则乱”,作为中学生,学习法律知识,加强法律意识,就显得尤为重要。“国有国法,家有家规”,离我们最近的当是学校的规则与纪律。中学生的思想相对幼稚、不成熟,往往会因法律意识淡薄而陷入违纪违法的泥淖之中。 当今社会,人与法律结下了不解之缘。正是由于有法律的存在,我们的权利才能得到应有的保障。法律为我们创建了一个良好的社会秩序,给予了我们一个安定的学习环境。今天,“学法、用法、守法、护法”已逐步成为大多数公民的自觉行为,作为当代社会中思想活跃、朝气蓬勃的青少年,你们法律素质的高低,在一定程度上决定了未来社会的稳定程度。《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的先后颁布实施,充分体现了党和国家对青少年合法权益的关注,我们学校一向重视对同学们的法制宣传教育,营造安全、和谐的校园环境,但我们也清醒地看到:少数同学年少气盛,法制观念淡薄,做事缺乏理性思考,有时不计后果;也有的同学在处理同学关系中讲义气,不能分清是非曲直,甚至酿成不良后果;有的同学正经受着“网络诱惑”,陷入其中,无法自拔,荒废学业。这些行为不仅违反了校规校纪、损害了学校的形象,而且不利于自身良好品质的形成,甚至有可能因此而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应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 正值法制宣传日前夕,我向大家提出几点建议; 首先,要树立正确的道德观、人生观,不断提高自身的思想道德素质。确立远大理想,能够吃苦耐劳,勇于奋斗拼搏,体现自身价值。 其次,要提高法制观念,认真学习各种法律法规,做到知法、守法。遵守纪律是遵守法律的最基础的环节。我们要从学习《中小学生守则》、《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入手,养成良好的守纪习惯,用校纪校规约束自己行为,做到严格遵守。 再次,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做到用法、护法。如学习《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交通法》、《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等等,要清楚地知道我们应该履行的法律义务和责任,自己所拥有的权利,自己应明确地知道,什么可以做,什么不可以做,要学会对自己行为的控制,增强法制意识,增强辨别是非和自我保护的能力。 最后,要从小事做起。古人云:“勿以恶小而为之。”任何不良的行为和习惯,不管它是多么的微不足道,我们都应“小题大做”,绝不让它蔓延。现在在学校做个好学生,将来在社会做个好公民。 同学们,我们学校有着优良的校风和学风,一代又一代莘莘学子成为各行各业的佼佼者。为了丑陋现象无生长土壤、文明之花长盛不衰,请同学们一定要让法律意识永驻心中,让法律为我们健康成长护航。依法治校、构建和谐校园是一项任重而道远的任务,让我们全体师生携起手来,自觉抵制不良思想,不断增强法律意识,与法同行,共创美好未来。 青年者,人生之王,人生之春,人生之华也。作为中学生,我们应珍惜年华,时刻鞭策自己,让道德之花永存于心,让法律之船扬帆远航! |